平潭发布
促进
2023年高校毕业生
就业创业十条措施!
↓
近日,实验区社会事业局、财政金融局联合印发《促进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条措施》(以下简称“措施”),从压紧压实工作责任、支持企业吸纳就业、扩大政策性岗位规模、提高招聘实效、激发人力资源机构活力、促进创业带动就业、提升技能就业能力、提供暖心就业服务、强化就业兜底帮扶、做好就业宣传引导十个方面促进青年就业创业。
措施明确
要落实国有企业一次性增人增资政策,确保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人数超过上一年度。此外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、登记失业的16至24岁青年,2023年12月31日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,按每人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。毕业年度或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、毕业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,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,2023年12月31日前首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,并在同一单位连续缴费满3个月后,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3个月的岗位补贴。已享受新增就业岗位补贴的毕业生,按就高不重复原则补差发放。
措施强调
高校要在毕业生离校前对未就业毕业生开展全面摸底,合理引导求职预期,有针对性向当地政府反馈岗位需求和就业意向地。要结合需求,以有效签约为目标,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上线下招聘服务。9月底前,每周至少举办1次专业性招聘活动、每月至少举办1次综合性招聘活动,定期组织小型专场招聘活动。大型综合性招聘活动要分区分类,通过现场签约、直播探岗等方式营造氛围,吸引更多毕业生进场求职。
措施指出
对毕业时暂未落实就业,继续在学校所在地求职或参加技能培训的毕业生,鼓励所在高校提供免费住宿至8月底。开展就业“红娘”帮扶行动,对实名台账中低收入家庭、零就业家庭、身体残疾的毕业生予以重点帮扶。